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教学团队遴选与建设办法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十分彩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〔2006〕16号)和重庆市教委十分彩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,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,推进教学工作的"传、帮、带"和"老、中、青"相结合,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,学院决定开展院级教学团队的遴选和建设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强教学团队建设,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,推动校企合作,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,促进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,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,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专兼结合、结构优化,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创新型教学队伍,切实提高十分彩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,增强十分彩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竞争力。
二、教学团队的评选要求
1."双师"结构的团队组成。根据各学科(专业)的具体情况,教学团队以教研室、专业、实训室、实训(实习)基地等为基本单位,以系列课程或专业(群)为建设工作平台,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。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、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,老中青搭配、职称和知识、技能结构合理,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;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,以校企合作为工作平台开展专业课程建设,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。团队人数原则上以5-7人为宜。
2.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。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,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、数量和质量以及学院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;根据专业(群)人才培养需要,学院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,分工协作,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、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。
3.带头人。具有团结、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、管理和领导能力,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,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,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;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,准确把握专业(群)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,保持专业(群)建设的领先水平;能结合校企实际、针对专业(群)发展方向,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,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。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,有较深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学科研成果,在学院乃至全市该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,且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。
4.人才培养。教学与社会、经济发展相结合,了解专业、行业现状,追踪专业前沿,及时更新教学内容;教学方法科学,教学手段先进,重视实验实训和其他实践性教学,教学符合高职教学规律;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,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,通过学校文化与十分彩的融合、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,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,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,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;专业(群)毕业生职业素养好,技能水平高,深受用人单位欢迎,社会认可度高。
5. 社会服务。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,开展职业培训、技能鉴定、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,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。
三、遴选步骤与方法
1.各系(部)按照院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,组织本系(部)教学团队的申报推荐工作。
2.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进行评议,提出培育立项建议方案。评审工作由教学团队带头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做教学陈述,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进行质询和查看申报材料后进行评议,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。评审中如果专家认为有必要,可进行现场考察和要求申报人提供相关支撑材料。
3. 学院下发文件确定立项,并根据建设方案和立项情况划拨建设经费。
四、经费支持
1.凡列入院级教学团队,学院将给予专项建设经费。学院对于"院级教学团队""市级教学团队""国家级教学团队"每年分别拨付专项建设经费10000元、20000元、40000元用于专业建设(不含设施、设备费用)。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。
2.经费使用由教学团队提出规划,根据学院批准的经费资助额度列出经费预算。填写总经费预算计划及年度经费预算计划,规划经费的用途、数额。每年拨给教学团队的建设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,中期验收前可使用40%,中期验收后使用余下的60%。
五、管理及验收
1.教学团队建设按项目实施,实行项目管理,其项目建设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具体管理,学院依项目建设周期负责检查和验收。
2.系(部)应高度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工作,落实相关责任人,采取有效管理措施,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。
3.教学团队实行负责人责任制。团队负责人每年应提交《教学团队年度进展报告》《教学团队建设年度实施计划书》,同时提交经费使用说明。
4.学校每年组织年中、年度检查,对未能按计划建设的项目,学校提出整改意见;对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项目,学校将取消经费支持。
5.建设期满后,教学团队须提交《教学团队总结报告》,由学校组织结项验收。不合格的项目,责令整改,直至追回建设经费。
6.优先推荐院级教学团队申报市级、国家级教学团队立项。
六、附则
1.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。
2.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